水质色度速测标准管
产品简介
详细信息
水质色度的快速测定
(色度标准系列使用说明)
1. 操作方法:取一个与色度标准系列相同的30mL塑料比色罐,取纯净水至近满处,盖盖后与色度标准系列(5度,10度,15度,20度)进行比较,其色度应在5度以下,否则应更换透明度好一些的采样罐。倒掉纯净水,取水样至近满处,盖盖后与色度标准系列进行比较,水样的色度超过20度时可用纯净水稀释后测定,判定的读数乘以稀释倍数即可。
2. 说明
2.1国家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的色度不得大于15度。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时不得大于20度(铂钴色度)。
2.2本方法为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精确定量应以国标法为准。
3.配置:5度,10度,15度,20度标准比色罐。4个比色罐。
4.储藏:阴凉处保存,有效期24个月。生产日期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