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水污染防治三大问题凸显 亟须解决
时间:2015-06-24 阅读:632
“水十条”发布引发的水污染防治讨论持续发酵。化工行业在“水十条”重点整治行业中占比重大,其水污染防治整体存在着末端治理不达标、水污染潜在风险过大、化工行业集聚区整体污染情况严重三大问题,亟须解决。这是在6月12日闭幕的第14届中国环保展览会上,国家环保部门负责人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作出的分析。
*污染防治司饮用水处处长石效卷表示,“水十条”列出重点取缔的“十小”企业中,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和农药行业占所涉行业的一大半,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也包含焦化、氮肥、原药、农药行业。经调研发现,这些行业的末端水污染治理不达标问题较为严重。虽然“水十条”明确规定要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生产项目,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较大难度。
我国目前沿海重要化工企业达到1444家,部分企业废水已达标排放。但是,化工企业水污染潜在风险大,尤其是沿海企业,一旦风险发生,将对水体安全以及饮用水源安全产生较大威胁。
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部分园区变成污染挡箭牌。一些园区并没有实现污水的集中治理,仅将化工企业集中起来,反而成为集中的水污染排放源,带来的水污染危害比分散排污更大。
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表示,目前污染治理主要集中于末端治理环节,可发展空间有限。企业有必要从生产环节出发,关注清洁生产、综合循环利用以及预控制环节,将污染治理变成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行为。
目前国内水处理工业应用整体水平仍然较低,项目工艺选型不完善、工程恶性竞争等原因催生了一大批问题工程,加之用户新技术应用及问题解决水平低,使工业应用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大打折扣。目前工业水处理制水中,水的有效利用率普遍低于60%,40%以上的水资源变成工业废水,大大增加了废水处理的成本及污水排放量,甚至导致水污染事故。因此,必须提高水处理工业应用水平。
为确保“水十条”有效实施,将会有30条左右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发布。“水十条”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在2017年之前必须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否则将面临集中整治取缔。工业集聚区必须在2017年之前按规定集中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否则将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