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提出的聚氨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建议被国家采纳
时间:2018-09-11 阅读:376
胶东在线消息 由烟台海关提出的提高鲜苹果、聚氨酯、麦稻秸秆板材等5项商品出口退税率,降低汽车零部件、日用消费品等6项商品进口关税建议被国家相关部门采纳实施,预计每年可为我市相关企业节税增收近2.2亿元。
作为农业大市,我市拥有鲜苹果和麦稻秸秆板材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出口农产品。但近年来,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增加、原辅料*、出口退税率较低等因素影响,特色出口产业逐渐失去了市场竞争优势。烟台海关深入开展税政调研,提出鲜苹果、麦稻秸秆板材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5%提高到10%、9%提高到13%的建议,连续多年报送国家相关部门终被采纳实施。
鲜苹果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大大提升了果农的种植热情,提高了企业的出口利润,预计每年可为我市出口企业增加收益1.5亿元,将有效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得益于烟台海关税政调研的,还有促消费惠民生的降低婴幼儿特殊配方奶粉、假牙、机械手表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建议,更有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降低汽车、石油装备制造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税率、提高聚合MDI、聚氨酯等出口退税率的建议。
烟台海关税政调研工作为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近年来,烟台海关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关税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导向作用,紧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社会关注重点、热点,通过开展税政调研反映企业呼声、完善税则体系、推动行业发展,共征集税政调研建议130多项,涵盖了汽车、电子、化工、水产品、日用品、石油装备等产业。其中,31项税政调研建议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采纳,为我市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近8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