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品牌 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廊坊市所在地
电气绝缘材料耐电弧试验仪技术指标本生灯灯头:内径9.5mm±0.3mm从空气入口处向上长度约100mm±10mm;
2.燃烧器角度:0~45°(手动调节,带刻度);
3.引燃铺垫板:标准医用棉花;
4.施燃气体:98%甲烷标准气或者37MJ/m3±1MJ/m3天然气或丙烷(气体自备);
5.燃气焰温梯度:从100℃±5℃~700℃±3℃用时44s±2.0s或54s±2.0s或者按照定制标准要求(需用温度校准装置验证);
6.温度校准验证装置 :进口仪表自动控制,配φ5.5mm,1.76±0.01g或φ9mm,10.00±0.05g标准铜头(选购件);
7.温度校准验证用热电偶:Ø0.5mm,K型,进口绝缘式耐高温铠装热电偶(选购件);
8.试验时间和持燃时间:1s~999.9s(数显可预置);
9.重复施燃次数:1~9999次(数显可预置);
10.采用自动打火装置,方便试验自动进行;
11.箱体内部容积:0.75m3(可选0.5M3和1M3) ;
12.外形尺寸:宽1330*深730mm*高1500mm;
13.箱体材料:铁板喷涂;
电气绝缘材料耐电弧试验仪
GB/T 5169.1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1;2000,1DT)
GB/T5169.12-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2:2000.IDT)
--GB/T 5169.13-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3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
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方法(IEC60695-2-13:2000.1DT)
--GB/T5169.14--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1kW标称预混合型试验火
焰和导则(idtIEC60695-2-4/1,1991)
---GB/Z 5169.15-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500W标称预混合型试验
火焰和导则(idtIEC 60695-2-4/2;1994)
-GB/T5169.16-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
方法(IEC 60695-11-10:1999,IDT)
GB/T5169.17-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500W大焰试验方法
(IEC 60695-11-20:1999.IDT)
--GB/T5169.18-200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8部分:将电工电子产品的火灾中
毒危险减至最小的导则总则(IEC 60695-7-1:1993,IDT)
GB/T 5169.19-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9部分:非正常热模压应力释放
变形试验(IEC 60695-10-3:2002,IDT)
--GB/T5169.2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延试验方法
概要和相关性(IEC/TS 60695-9-2:2001.IDT)
一GB/T5169.21-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部分:非正常热球压试验
(IEC 60695-10-2:2003,IDT)
本部分为GB/T 5169的第11部分。本部分与GB/T5169.10-2006一起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95-2-11:2000《着火危险试验第2-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GB/T 5169.11-2006/IEC 60695-2-11:2000
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英文版),但按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
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的4.2b)和5.2的规定作了少量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代替GB/T 5169.11-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本部分与GB/T 5169.1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增加了“小部件”的术语,定义和图示(本部分的3.1)1
b)取清了GB/T 5169.11-1997中有关灼热丝顶部与试验样品接触时间的规定(GB/T5169.11-
1997中的9.4),此内容包含在GB/T 5169.10--2006中;
e)取消了GB/T 5169.11-1997中9.5的内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8)归口。
本部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灵,陈兰娟
本部分于1997年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1范围
GB/T 516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着火危险试验中施加于成品的灼热丝试验。
本部分中的成品是指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编写自己的出版物时,凡是适用之处都要利用这些基本安全
出版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面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
(id: IEC 60695-2-2,1991)
GB/T 5169.10-200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
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IEC60695-2-10:2000,IDT)
ISO/IEC 13943:2000防火安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ISO/TEC 13943:2000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小部件small parts
部件在一个直径为15mm的团内能够展开每个表面,或表面的某些部分展开在直径为15mm
的回之外,但是任何部分都不适合放置一个直径为8mm的圆(见图1)。
注,当检查表面时,忽略表面上的突出部分和最大面积上直径不大于2mm的孔、
直径为8和的圆
表真
要求缴约燕丝试验
不要求做约函经试验
图1
4试验条件的说明和试验样品选择
如果可能,试验样品应是一个完整的成品,试验样品的选择应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中存在的GB/T 5169.11-2006/IEC60695-2-11:2000
条件无显著的差异,如形状、通风、热应力影响以及试验样品可能出现的火焰或燃烧颗粒或灼热颗粒落
到试验样品附近的影响。
如果试验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进行,或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则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在需要检验的部件中切下一块;
b)在完整的成品上开一小孔使其与灼热丝接触;从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检验的部件,进行单独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