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免费会员- 公司名称
- 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
- 其他
- 所在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主营产品
- 换热器
- 产品数量
- 1条
公司简介
北京特高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北京政治核心区已26年。旗下公司包括: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北京金象特高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国华特高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天瑞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象特高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特高致力于专业生产换热设备、供水设备、锅炉、化工设备、标准压力容器及非标压力容器等产品及专业承包生活水、供暖系统、锅炉房安装工程。特高已发展成为高品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提供者,依靠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成为全国行业企业。 北京特高生产资质齐全。拥有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二级安装许可证,D1、D2级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诚信纳税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2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中,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具备A2级(中低压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天瑞安无损检测公司被评定为B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北京特高在技术和研发方面实力雄厚。公司总工程师刘林沛获得多项国家新型实用技术,其中多项涉及换热器领域,是给水排水领域技术专家。于1993年获得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1995年在“十年成就展博览会"上获得金奖。1996年被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部信息中心推荐为产品。我们的技术研发中心也是人才济济,锅炉产品技术总工由上海同济大学热能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张鹤声教授担任。同时,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0多名,教授及教授级高工8名。 北京特高已连续获得由部级单位中国金属建筑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颁发的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品牌及行业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获得鲁班奖全国获奖工程供货商、中国采暖行业锅炉品牌等多项业内大奖。换热器系列产品于2011年编入华北地区建筑给排水标准图集(11BS3)、2016年被编入国家建筑给排水标准图集(16S122)。作为给水排水领域的全国品牌已被众多重点工程选用,在国内享有盛誉。 北京特高坐拥两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及江苏宜兴市竺西工业园,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厂房2万平方米,资产规模达1亿元,年生产能力达2亿元。北京特高配备了同行业的全套自动化数控生产线,实现了设备和材料的智能化控制及生产。依靠科学的管理体系,优秀的质量把控及的智能化生产线,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重大项目的制造任务,在市场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获得了用户的赞誉。在同行业厂家中具有强劲的竞争实力。 北京特高建立了强有力的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对生产加工过程实行全程控制,产品经过天瑞安无损检测公司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及检验。已形成了一套全面并行之有效的质量目标责任体系。公司业绩突出,拥有大兴国际机场、万达广场及系列酒店、电视台新台、2008年村、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医学肿瘤医院、香格里拉酒店、希尔顿酒店、喜来登酒店、万豪酒店、洲际酒店等遍及全国29个省市的众多合作用户,并远销非洲及东南亚。目前公司已有近十万台换热器在全国运行,情况良好。在多年的市场拓展中与斯派莎克、霍尼韦尔、西门子、施耐德、ABB、格兰富、威乐、ITT等国际品牌以及九州封头、山西昊坤、河北中能等厂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北京特高秉承以“技术创新为根本、智能制造为主导、优质产品为核心"的企业宗旨,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全面迎接新的挑战。我们在建筑给排水领域保持地位的同时,也将重点向产品进军,积极开拓石油、化工、电力、纺织等领域的大市场,跟随“一带一路"大战略的方针思想,坚决走出去,布局。遵循“迎来一位客户,广交一批朋友;送走一套产品,赢得一方市场"的经营理念,服务社会,造福用户,成为中国自主的制造品牌,走向世界!- 会员
- 免费会员会员第1年
- 基本信息
- 总人数,年销售额:
- 品牌
企业实力认证信息
工商注册信息
- 公司名称
- 北京特高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92万元
- 注册号
- 91110112600062408G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营业期限
- 1997年03月17日-2027年03月16日
- 注册地址
- 通州区张家湾镇土桥村8号
- 成立日期
- 1997年03月17日
- 法人代表
- 魏鑫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生产换热器、燃油燃气锅炉、金属压力容器、消防供水设备、水处理设备;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礼仪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文艺创作;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酒店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