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搪玻璃设备的组装要求
1、搪玻璃设备吊装时应按图纸的吊装部位进行吊装;严禁用人孔、管口、卡子等部件作为吊耳进行吊装。设备吊装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严禁搪玻璃面与硬质物品直接接触。严禁对设备外壁进行敲击、碰撞和撞击。严禁采用滚动、撬动等方法移动设备。
2、组装过程中如需人员、部件和安装工具进入设备,设备的搪玻璃面应进行可靠和有效地保护,保证进入设备的部件和工具不得碰撞搪玻璃面。严禁硬质物品掉落砸伤和划伤搪玻璃面。
3、当在设备附件施焊时,要有可靠的保护设施,防止焊渣灼伤搪玻璃面。
4、严禁在反侧的金属基体进行焊接。
5、设备的卡子(螺栓)要分布均匀,按对称顺序依次逐渐拧紧,严禁一次拧紧。为防止法兰局部受力过大而损伤搪玻璃层,严禁为了消除泄漏点而强力紧固少数卡子。
6、如果设备的两个高颈法兰之间间隙较大,为了保证高颈法兰受力均匀和垫片的密封可靠,允许局部加偏垫片进行调整,但偏垫片的材料不能影响设备的使用。
7、设备搅拌器安装后,搅拌器密封段径向全跳动应符合GB25025-2010标准。
8、搪玻璃成套设备(除订货时另有要求外)宜组装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整机出厂。组装完毕的产品要对外观进行检查,外表应光滑、规整、干净。检查合格后,喷涂防护漆,安装标牌,出具产品合格证。各管口及外露的搪玻璃面要用软材料加以保护。紧固件、搅拌轴头、管法兰面涂加防锈油。
9、铭牌安装位置:铭牌应按规定的要求安装在醒目的位置。
10、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编号、容器类别、产品标准、设计压力、较高工作压力、设计温度、耐压试验压力、容器净重、公称容积、介质、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代码、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