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仿制 何时是尽头
- 2010-09-28 11:49:14591
广东省食药监管局已经通过优化药品注册机制等政策,提高仿制药的技术门槛,对于国内制药企业的创新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业内人士称,原料和制剂等方面创新的“仿创”新药是当下药企自主创新的主流。
全仿制的基本药物几乎没什么利润,且极易引发侵权等知识产权纷争。
“怕得发抖,恨得牙痒”是很多本土企业对的心态。毕竟,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始终是处于被动地位的。
美国总统林肯有句名言,是“为天才之火添上利益之油”。一些发达国家的制药企业,大都设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工作通常由代理人和律师来承担。例如的辉瑞公司设有法律部,其中部有数十名律师。他们的职能包括情报研究、挖掘发明创造、办理申请、处理纠纷、进行许可证贸易等。一些海外药企都十分重视科技档案的管理,因此,在发生纠纷时能很快拿出强有力的证据。一般在对方起诉后3个小时内就能从总部将所有的法律文件传至基层分支机构。在如此短时间内把相关证据提供给*,让法官认定材料的真实性对己方非常有利。
而相比之下,中国的很多制药企业,在知识产权相关资料的保存与整理上是一片空白。在打官司时,甚至连证据都拿不出来。在国内,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非常欠缺,设置知识产权部门的企业更是。
如今,中国药企创新机制的缺乏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薄弱,正被医药企业所利用。跨国制药公司不仅瞄准了中国“物美价廉”的科研人才、某些领域雄厚的科研基础和丰富独特的疾病资源,而且正在紧锣密鼓地编织保护之网,目前留给中国制药企业的空间正越来越小,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人家编织好的陷阱。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在化学药品领域,留给中国创新的领域已经不多,仿制药的低端竞争利润也越来越薄;中药领域,由于缺乏突破性的进展,或因科研成果未能与实际结合以及与法规不适应等原因,也存在诸多困难;但生物制药领域,由于中国的技术已经达到水平,所以未来中国制药行业在这个领域当有所突破。更重要的是,在目前中国制药企业技术、资金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与机会,推行知识产权战略,尽快走出仿制雷区,已经成为国内药企生死攸关的“命门”。
在仿制领域,仿制过程中也可产生自主知识产权,中国所缺乏的就是“聪明的仿制”。其实,日本就是不断地对引进技术加以更新、改进,从而围绕外国的基本,衍生出许多带有日本特色的从属(依存),人称“蚕食政策”。通过明智的引进、聪明的模仿,日本不仅成功地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使自己成为*的大国之一,日益积累的巨大数反过来又为日本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国内医药企业应学习日本的经验,在仿制过程中,融合自己的优势,在再创造中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应站在巨人肩膀上,而不是趴在巨人的脚下。此外,在技术合作方面国内企业也不是不可为,通过实施转让或者许可,企业也可以避免自己研发实力落后的劣势。在政府方面,应该把行政保护与法律保护相衔接,更多地实行法律层面的保护。在医药资源保护上,国家应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技术性规范。国家在强制许可方面也可以有所作为。同时,在技术创新方面,应加大对中药的研发,保护这块有待开发的处女地。
随着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的深层次影响日益显现,中国对外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中国制药企业要在国外药企知识产权大棒下谋求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脱离单纯的仿制之路,而走“自主知识产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