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 2010-11-10 10:15:091103
《意见》提出了5大具体目标,分别是: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在化学药领域,争取有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药物实现产业化;在生物技术药物领域,争取有15个以上新的生物技术药物投放市场;在中药领域,培育50个以上疗效确切、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明确、安全性高、剂型*、质量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同时促进民族药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民族药标准提高,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在医疗器械领域,培育200个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达到*水平、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医疗设备。
《意见》同时表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在价格核定过程中给予单独制定价格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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