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出口中国台湾的压缩机将享受关税减免
- 2011-01-11 11:02:161361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规定,两岸双方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简称“早收计划”),539项中国台湾产品和267项大陆产品可以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对方市场。根据ECFA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ECFA原产地证书的合法机构。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尽量为销售到中国台湾的产品办理优惠性ECFA原产地证书,以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待遇。
从ECFA协议中获益的产品项涉及面较广,其中,机械类包括了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等机械零组件等;纺织品中既有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纺织中上游产品,又包括了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他织物等纺织下游产品;运输工具则包括自行车及其零组件、婴儿车及其零件等。
企业办理优惠性ECFA原产地证书后,就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关税优惠。办理了这一证书,在未来3年内还将享受到关税优惠逐年递增的政策,大部分产品将在第3年实现零关税。
来源:产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