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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升降机事故 谁负责?

2012-09-14 14:10:46464
来源:中广网

  9月13日下午13时许,湖北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建筑工地内,一台施工升降梯在升至顶楼时发生坠落。坠落时升降机距地面约100米,事故造成升降梯内19名工人全部随梯坠下,当场死亡。

         现场出事电梯已经散架,但电梯的登记使用牌依然完整,上面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而且此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

          过了有效期的电梯,在运营时却超载,这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吗?
          
          业内人士表示工地的施工升降机与传统的住宅电梯不同,其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结构严重锈蚀、主要结构裂纹、连接螺栓松动、销轴脱落、钢丝绳断裂、安全装置损坏等。建高层建筑时,当安装或加节没有及时完成,附着装置、上极限限位没有及时安装,螺栓没有拧紧,都容易造成吊笼冲顶,从高处坠落。此次的事故就是这些原因导致的。现在事故发生了,施工工人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这个过了保质期的升降机,那么又应该找谁负责呢?

        *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28日正式发布,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后,对于进一步明确建设主管部门行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职责,遏制国内建筑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的势头有着重要作用。建筑行业采用这种被列入特种设备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由专业的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装、加节、检修,必须由专业司机操作,应建立经常性检查、检修制度。按照规定,建筑施工电梯应该定期接受检查,进行维护,为什么这个过了保质期的电梯还在使用呢?

         据统计,今年以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通报的今年1-7月份全国发生的11起较大建筑安全事故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有5起,占4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在湖北也呈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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