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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2013-07-16 16:31:571317
来源: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整理: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2013年9月开始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原则,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各方面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权益,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细化公开内容为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大类31小项,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规范信息公开方式,要求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对于少数县级环保部门建设网站确有困难的,其辖区内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应由上一级环保部门负责发布,也可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责任考核,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不久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发布了新的“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年度,中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总体上继续扩大,部分城市有明显提升,但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还不均衡,部分城市低位徘徊,少数城市不进反退。
  
  两家机构的研究表明:多数城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布方面依然虚弱;企业级排放数据的公开依然明显缺失;同时,中国在环境信息公开方式上,又出现了不少创新举措,形成了更多良好案例;一些城市开始就环境管理与NGO展开互动。这些都为环境信息公开的推进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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