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出“煤炭20条”
- 2013-07-30 15:54:37970
近期实施的措施,主要着眼于为企业减负,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增强煤炭企业竞争实力和内生活力。主要措施有: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从2013年8月1日起,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给予发电指标倾斜,鼓励其节省运力,节约成本,清洁,就近用煤。这些措施在一周内实施,一个月内落实到位。
中期采取的措施,主要着眼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通过清费立税、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上下游产业合作关系,积极有效地推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协调发展。主要措施有:按照国家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缔。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我省煤炭企业的债务进行重新组合,支持煤炭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继续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鼓励煤电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共同发展。这些措施在三季度内制定具体办法,力争年内落实到位。
*推进的措施,主要着眼于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在加强安全生产、规范企业运行、深化改革发展的基础上,发展清洁、就地转化项目,实现煤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措施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制度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大力发展现代煤炭清洁、就地转化项目,提高我省煤炭现代、就地转化能力。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对照我省制定的六大标准体系,加大煤矿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提升重组整合矿井的装备建设水平,全力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化矿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