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浙江全省所有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可实时查询
- 2013-11-01 09:43:031329
目前,浙江省已制定《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正在制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工业、交通、城市和农业四大领域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浙江将于11月1日起向社会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涵盖包括各县(市、区)。这也使浙江成为在中国发布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省份,按国家要求提前2年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据了解,本次数据发布是各县(市)的100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在浙江省*和市县*门户网站进行数据的发布。实时发布的内容为各站位PM2.5、PM10、O3(臭氧)、CO(一氧化碳)、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6项指标的小时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发布内容为各点位6项指标的日均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和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为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质量,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进行了检查,规范自动监测站位的日常维护、质量监管和数据管理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