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出台
- 2013-11-02 16:39:591868
此次下发的《方案》明确提出了今后3年要完成的5项主要任务:增强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能力,提升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能力,提高环境预警与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夯实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基础。
《方案》提出,开展农村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地表水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监测,2015年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具备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建立辖区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省、市级信息系统联网。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电子废弃物等处理处置的监管能力建设。建设省、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提升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实验室硬件设施配置水准,加快完善12个市、县级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
根据方案,福建将新建一批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省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新建、更新改造一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和市级环境监测站质控实验室;市级以上监测站要具备饮用水水源地109项全指标分析能力;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监测,2015年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