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十项措施》
- 2013-11-20 10:46:291435
《十项措施》明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塬料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节能产业:围绕满足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需求,提升锅炉自动化控制、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非晶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工业节能设备的技术水平;扩大CL建筑体系、节能门窗、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生产规模;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提高节能汽车产量及所占比重。
环保产业:围绕满足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需求,扩大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电袋复合除尘器、空气净化器等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产品生产规模;加速膜材料和组件、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设备等水处理设备产业化;研发铬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开发全防全控智能环境监管系统。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围绕满足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资源产出率需求,扩大汽车、风机、汽轮机旋转轴等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产量;推广大型废钢破碎剪切和废旧电器破碎技术,扩大再生资源、战略金属回收利用规模,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尾矿伴生矿综合利用及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规模化利用。
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围绕破解企业节能减排技术、资金、管理瓶颈制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