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底油气管道隐患全面排查
- 2014-10-20 10:00:361881
福建海底油气管道隐患全面排查
通过调查摸底确认,目前在福建省管辖范围内铺设的海底油气管道共7条,分布在厦门、泉州、莆田等3个地市。从核查情况看,7条海底油气管道中有3条未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其中福建LNG站线项目铺设的海底油气管道跨莆田、泉州两地市,2006年取得了铺设施工许可证,但至今未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LNG木兰溪穿越管线、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北线莆田段)等2条海底油气管道属于擅自铺设施工,未向海洋主管部门申请、报备,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为此,福建省已向管道所属企业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销售福建分公司发函,要求他们尽快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并要按规定设置海底油气管道标识,以便纳入海域使用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