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油储备应急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 2015-01-14 13:57:391862
当前,政治经济局势复杂多变,石油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极易造成严重的市场波动与社会动荡。石油储备应急机制就是针对可能或正在发生的石油供应中断危机,根据其严重性程度采取动用储备、增加生产、需求限制等应急措施,以减轻对社会、经济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2013年石油对外依存度约58%,预计未来对外依存度还将继续上升,一旦遭遇石油进口来源国的“石油禁运”、进口运输通道阻断或重大自然灾害等,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我国石油储备应对供应中断风险的能力依然十分薄弱。
一方面现有石油储备规模不能满足需要,另一方面科学规范且具可操作性的应急机制需要抓紧补充完善。
2010年6月,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资格招标举行开标,在总共入围的六家企业中包括了三家民营企业,但后来的消息显示,三家民企参与的情况并不顺利。
第二次的突破是在2013年时,*批准天禄投资集团所属的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和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原油仓储资质,这也是我国获批的民营原油储备库。
现在,在混合所有制不断推进之下,民资也迎来了更高层次的政策利好,在*近日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石油储采比提高到14~15,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基本建成。
文件还提到,要扩大石油储备规模。建成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储备建设,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储备。
市场人士认为,在扫清体制障碍之后,民企参与石油储备也将成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有益补充。
我国石油储备工作起步较晚,建立石油储备涉及面广,必须有法可依,且石油储备的动用,也需要有相应应急规定才能保障。因此,建议加快研究出台石油储备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强石油储备应急合作,建议进一步加强与IEA等组织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加强互访、联合举办应急演习、定期进行信息交换等方式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学习其石油储备应急的成熟经验和完备流程,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为我国石油安全战略服务;四是建立健全石油安全预警预测体系,目前我国石油统计和信息收集范围较窄、数据分散、时效性差,不能满足科学决策的需要。IEA和欧盟(EU)大多数成员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对石油生产经营者定期报告石油生产、销售、进出口、库存统计数据提出明确要求。建议加快建立石油市场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石油安全预警预测体系,对市场供求、储备规模、石油进出口等进行预测和分析,为石油应急决策提供可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