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步伐
- 2018-05-03 09:20:181356
4月28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该计划,江西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按照城市功能分区以及城市规划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步伐,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江西要求城市主城区内现有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平板玻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018年8月底前制定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等企业,推动其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产品、节能环保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又无法搬迁或转型的企业依法关停。
江西将开展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各类搅拌站及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对大气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完成整治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后方可生产,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2018年底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对全省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火电行业、垃圾焚烧厂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重点排污单位确保在线监控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类废气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