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船舶被罚:多种仪器助力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 2019-08-21 11:59:46420
【化工机械设备网 热点关注】近日,山东青岛对黄岛辖区的船舶燃油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其中一轮船舶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罚款人民币3.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是青岛开出的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首张罚单。《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由*印发,文件规定,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 的船用燃油,而青岛附近海域已经全面纳入船舶排放控制管理。
执法人员通过燃油快检设备检测以及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均证明该船舶所用燃油硫含严重超出排放控制区燃油硫含量为0.5%m/m的排放标准。按照规定,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船用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向大气排放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对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通过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有利于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
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运输方式,面对广阔的海域和数目繁多的船舶,如何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测。为此,我国提出了不少的检测办法。
首先被应用的就是无人机尾气监测设备。无人机通过搭载的红外相机和高精度、高灵敏度的气体污染物传感器,可以感应烟气质量,并及时回传、分析数据,快速锁定超标排放船舶。上海*依据海事组织(IMO)2020“限硫令”和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实施方案》,并且通过创新研究,将利用无人机携带船舶尾气监测吊舱对在行传播的为期进行监测。
其次,检测人员还可以使用船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操作简单,使用没有门槛,且检测误差小,准确率有保证。目前,我国很多海域都采用的都是这一方法。
同时,我国还在大力研发紫外光谱船舶排放遥测技术、红外跟踪遥测系统和微型嗅探器技术,不断突破,为海洋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目前,东莞*已经成功安装了船舶尾气监测系统,一旦船舶经过且尾气扩散至监测点位,系统就能够监测到污染物浓度先上升后下降的信号。
此外,根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规定,采取尾气后处理方式的,应当安装排放监测装置。未来,尾气监测系统也可能会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根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内河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m/m的船用燃油;2022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海南水域,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m/m的船用燃油;根据船舶的建设时间,还要分别满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二、三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船舶环境排放在不断的收紧。对于检测仪器来说,也将在海洋领域的大气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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