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研赋能 东莞4700台仪器上线共享“设备超市”
- 2021-10-12 08:46:02203
【化工机械设备网 热点关注】近年来,我国推行多项大型仪器设施等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政策。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指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2018年,“打造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被写入总理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创新成果的产生离不开科研设备的支撑。为盘活设备资源,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降低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成本,东莞于2020年11月上线成立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并于近期出台一揽子配套政策。
目前该共享平台已汇集了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以及众多新型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等79个单位,约4700多台套科研仪器设备。
涵盖生物医药、电子电气、化学化工、机械等多个行业领域,包括透射式电子显微镜、大型热真空试验系统、MRI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工业CT等一批高精尖仪器。
平台采用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市场化运作原则,搭建起政府与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的桥梁,开展多层次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为东莞地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截至今年9月底,平台已经累计为各类用户完成679次服务。
近期,东莞又出台了《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管理办法》等一揽子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配套政策,从创新链条各环节入手,解决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
成绩固然令人欣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很多地方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但目前仍有许多仪器游离在平台以外。共享意识淡薄、共享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仍普遍存在。
为此不少地方以立法的形式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实施,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促进办法》;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等等。
虽然制度保障有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就一帆风顺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可喜的是,我们已经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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