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管理规范
- 2023-01-06 17:18:21326
标准文件提出了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管理的要求,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通过资质认定的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的管理,其他类实验室也可参照此文件进行管理。
标准文件中,首先对“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有证标准物质”等专业术语进行界定。在一般管理方面,标准文件提出化学分析实验室应设置专人管理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统筹管理包括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保存、使用和报废等工作。实验室应建立储存、使用和安全处置标准物质的相关程序,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此外,在有证标准物质(CRM)的管理方面,文件对其选择和购买、验收、保存和使用等要求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标准溶液的管理方面,标准文件对标准溶液的分类进行了要求,对标准溶液的赋值和使用也做出相关要求,还指出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配制和赋值分别按GB/T 601、GB/T 602,以及方法标准对配制标准溶液的要求进行。在直接配制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时,所用的基准试剂应是容量分析工作基准试剂,并应按照配制标准溶液的要求对基准物质进行相应的预处理。标定完毕后,应将标准溶液放入预先用标准溶液洗涤过的试剂瓶中密封保存,并贴上实验室统一标签。
在废弃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处置方面,提出实验室应制定废弃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将废弃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废弃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进行安全评估,有毒有害的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无法由实验室妥善处理的应分类存放,定期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处理。
此外,标准文件对标准物质(RM)的核查计划、核查方式和频率等都提出了相关要求和规定。《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管理规范》文件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内容。
相关资料下载: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管理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