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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11-24 09:31:031200
来源:仪表网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水学〔2020〕85号)有关规定,由中国水利学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
 
  降雨是水文循环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着径流、蒸散发等水文循环要素及水资源量的时空分布,极端降雨事件也往往是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高精度、高时空分辨率的降雨动态监测资料,是实现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智慧水利应用的重要前提。
 
  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是利用无线电磁波在传输过程中,由途经的降水事件所造成的能量衰减反演链路沿程平均降水强度的技术,能够捕捉复杂地形区域的局地降水信息。目前,国内利用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来测量降水的技术已初步成熟,通过部分区域的试点应用,验证了该技术的可行性和降水测量准确性。该方法具有时空分辨率高、空间代表性好、覆盖范围广、维护成本低等优点,可以作为雨量计、天气雷达等常规降水测量手段的补充。然而,在本标准起草之前,国内尚无该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各研究机构在仪器集成、数据管理、测雨算法等方面也未形成统一意见,限制了本技术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相关产品的有效、广泛应用。
 
  为此,河海大学联合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江西省水文监测中心等单位,基于大量的无线微波降水监测试点应用经验,制定《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这一团体技术标准,旨在为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的生产、安装、布设、使用提供参考依据,以用于局地降水强度的监测,为智慧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中的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提供数据支撑,为流域防洪、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2+N”水利业务应用提供可靠输入,为水利新发展阶段的智慧水利建设提供高精度数据底板。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共分为 7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设备的安装与布设、降水强度计算与分析等。
 
  本文件规定了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的组成、安装、使用与维护要求,包括微波降水监测原理,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与布设,降水强度计算与分析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频段处于15~50GHz的微波设备,针对海拔高度在0~4000米之间的降水事件的监测,可应用于水文、气象、交通、应急、农业、保险等领域的实时降水监测。
 
  设备组成:
 
  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包括下列部分:
 
  1.集成微波信号的发射、接收、采集、计算、分析等功能的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及配套设施。
 
  2.为实现降水监测而采用的微波链路布设方式与原则。
 
  3.利用雨衰反演降水强度的算法。
 
  标准化原则:
 
  高频微波局地降水监测设备应满足:
 
  1.在进行仪器集成时,应尽可能采用标准件或通用件。电路集成时,应尽量减少元器件数量和品种,并采用可靠的装配工艺。在选用新器件时,应重点评估其可靠性指标。
 
  2.在进行雨强计算分析时,应尽可能选取物理意义明确的参数和算法,应尽量减少算法中的参数数量。
 
  降水监测原理:
 
  微波信号在空气中传输时,与大气中的降水物体(如雨滴、雪、冰粒等)发生碰撞,在多次反射和散射后使传输信号强度逐渐减小,即微波信号的衰减程度与降水物体的形状、大小、分布等因素有关系。
 
  配套设施技术要求:
 
  1.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设备的架设安装,需确保发射、接收装置之间无遮挡,不易受外部环境影响而发生偏移、摔落、损坏等。
 
  2.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应配套有稳定的供电系统。
 
  3.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应采用移动通信或 GNSS 传输数据的,应配置有效的人工观测、比测手段,且宜具备与其他自动化系统、局域网或广域网连接的接口。
 
  4.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宜配备有应急卫星通信功能。
 
  5.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应具有可靠的抗干扰能力以及防人为破坏的措施。
 
  6.高频微波降水监测仪器设备运输包装应符合科学、牢固、经济、美观的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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