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股东拟增持不低于6%的股份
- 2024-03-25 13:24:40172
3月19日,科林电气(603050)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李砚如先生、董事兼总裁屈国旺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副董事长李砚如先生、董事兼总裁屈国旺先生于2024年3月15日分别与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计划将持有的合计7,244,42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9%),均不超过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25%,转让给海信网能持有;将其持有的剩余股份的合计21,733,260股表决权(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7%)委托给海信网能行使。
本次转让前,海信网能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11,279,82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2024年3月15日,海信网能与李砚如、屈国旺、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科林电气11,592,410股股份(其中李砚如-3,656,920股、屈国旺-3,587,500股、张国玉-1,261,060股、刘煜-557,830股、田晔-1,430,100、刘宇聪-288,060股、刘福海-810,940股)转让给海信网能。李砚如、屈国旺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5.5元(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3元,转让总价款为284,736,480元。
转让后,海信网能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2,872,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4,605,494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4%。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海信网能将取得占上市公司总表决权比例19.64%的表决权,高于张成锁先生所持11.07%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信网能属于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海信网能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6%的股份,且暂无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海信网能在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完成后,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名新一届董事候选人,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若海信网能后续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提名相关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信网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表决权股东。目前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后续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海信网能成立于2020年11月,其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温控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等业务,具体包括数据中心、通信站点、储能系统、易燃易爆环境等。近年来,海信网能在新能源业务逐步发力。公司可提供“产品—系统—方案—平台”全链路的数字化储能解决方案,实现储能极致的安全与高效。
财务数据显示,海信网能2021年至2023年分别实现营收3.23亿元、5.99亿元、6.6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136.34万元、6252.22万元、7282.5万元。
对于后续拟继续增持科林电气事宜,海信网能直言,其最终目的是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海信网能表示,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利用自身资源为科林电气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助力科林电气积极把握新能源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