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
- 2024-05-20 10:54:4015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及有关工作建议的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其中4000亿元用于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为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组织实施,现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抓紧梳理报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函〔2024〕53号)要求,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作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对象。其中,属于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的项目纳入工商业节能降碳领域;属于先进设备更新行动、数字化转型行动的项目纳入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
(二)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属于在建或年内可开工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并明确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条件基本齐备。
三、报送及有关要求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重点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项目推荐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项目申报采用分批次滚动推荐方式,第一批申报项目已于5月7日向省推荐,此后每批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抓紧摸底企业项目和融资需求,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条件落实。应与相关银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协助做好银企对接。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送的项目信息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报送禁止类项目,避免信息填报错误、信息造假等可能影响项目审核的情况。
附件:
1.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万青,联系电话:83123832)
温馨提示
查阅或下载附件,请访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