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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广西实施农业领域重点工作七个提升行动!

2024-07-05 12:03:42254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为有力有效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领域七个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农业领域提升行动项目。
 
  农业领域重点工作七个提升行动项目分期分批入库储备,成熟一批实施一批。七个提升行动如下:
 
  (一)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重点支持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生态)渔业、水果产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以及废弃厂房等发展设施农业,有效置换耕地方面效益,促进耕地保护。重点支持工厂化种植食用菌、楼房养猪(牛)、家禽叠层笼养等具备高效集约节约用地作用的立体化种养项目。
 
  (二)农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行动。重点支持茶产业全产业链开发、中药材产业全产业链开发、油茶全产业链开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业品牌数字化产地仓建设等项目。
 
  (三)农业产业集群园区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领航基地创建项目。
 
  (五)现代种业提升行动。另行组织储备。
 
  (六)农业基础支撑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稻玉米“一喷多促”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糖料蔗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华侨农林场产业设施建设、平陆运河沿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提升等项目。
 
  文件明确,七个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实施的项目,可全额利用衔接资金实施。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实施的项目,可采取奖补的形式实施,衔接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助方向投资总额的50%。
 
  广西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利用衔接资金,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对相关主体进行奖补。已享受中央和自治区其他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衔接资金不再重复补贴。奖补政策实施前,应充分调研测算,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办法应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联农带农量化要求、补贴标准和验收流程等,尽量与其他资金实施的同类项目的补助标准相衔接,并将项目按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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