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1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09-25 11:52:12137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晶华微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297.4389万股的1.6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297.4389万股的1.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3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297.4389万股的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26.75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51.00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77.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297.4389万股的2.99%。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为实现未来战略规划,晶华微决定选用芯片销售量和营业收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芯片销售量是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体量和市场规模的直接体现,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之一,反映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该指标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计划以及行业整体环境等因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晶华微对部门与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所有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全面并且准确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