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拟斥3000万至6000万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2024-09-27 14:39:37105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及投资者建议,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方案拟回购股份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进行测算,数量上限750,000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20,556.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2,840.9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6,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87%、2.05%。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备支付回购价款能力。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5%,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