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多位一致行动人股东拟合计减持超1%股份
- 2026-07-20 08:45:234890
公告显示,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分别为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上述七位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且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中赵浩华、王恒斌、唐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志平、孙伯乐、高志齐、任老二担任公司董事,属于公司核心持股及管理团队成员。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七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56%,是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
从具体减持计划来看,七位股东的减持额度各有不同,均设定了明确的减持数量上限及对应总股本比例:赵浩华拟减持不超过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62%;王志平拟减持不超过49.6万股,占比不超过0.3094%;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四位股东拟减持数量均为45.1万股,各自占比均不超过0.2813%;唐玥拟减持不超过31.6万股,占比不超过0.1971%。七位股东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约为320.3万股,合计减持比例约为1.9166%,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关于减持的具体安排,公告明确了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及价格定价原则。本次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两种合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竞价交易需遵循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时间、数量的相关规定,大宗交易则按照对应交易规则执行。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这也意味着减持操作不会立即启动,给市场留出了充分的消化时间。减持价格方面,将根据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交易方式等情况确定,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充分体现市场化定价原则。
对于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告作出明确说明,七位股东拟减持的股份均为上市前取得,包括原始出资认购股份及上市后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新增的股份,属于股东合法持有的股份,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股东基于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决策,不存在违反此前持股承诺、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针对市场较为关注的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同惠电子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回应: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