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升级构建循环经济
- 2014-08-15 10:04:542223
煤焦油加工有助于企业创效
煤焦油加工所得产品在医药、农药、染料、合成纤维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且在苯类同系物中,两环以上的杂环芳烃几乎全部来自煤焦油。
近年来,随着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以新型煤化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产品备受业内关注。目前,我国焦化行业正面临增产不增效、企业低效益的困境,而煤焦油加工是焦化企业创效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2014年全国煤焦油产能将突破2500万吨。目前我国煤焦油加工已建成125套装置,产能超过2200万吨/年,分布在110余家企业。其中30万吨/年以上加工企业总产能达到1247万吨/年,占总产能的50%以上;达不到准入运行条件的装置有35套,其中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有20套。
在竞争激烈的煤焦油加工产业,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纯度、拓展产品的用途与价值。譬如,通过洗油、蒽油、粗酚等产品的深加工提取宝贵的化学产品;煤焦油中稀缺多环杂环芳烃结构物质如甲基萘、蒽油、吡啶碱类化合物等物质的提取加工,结合新材料、新医药的开发,也将为煤焦油加工闯出新天地。
政策频出,助推产业升级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产量大、出口多的炼焦大国。但炼焦行业的盲目扩张,不仅影响了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造成了下游煤焦油部分产品产能过剩、开工率低、供大于求等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产业政策的步伐正在加快。
2004年12月,国家*颁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12月,*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颁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2014年3月,*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颁布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根据新版《准入条件》,炼焦企业生产能力应不小于100万吨/年,同时配套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氨)和煤气利用设施;煤焦油加工企业单套处理无水煤焦油能力需不小于15万吨/年;苯精制企业单套处理粗(轻)苯能力不小于10万吨/年。
此外,国家已取消了焦炭出口的高关税和出口配额,目的是适应当前市场焦炭供需的基本平衡,构建新的市场,促进我国焦化行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以上产业政策将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装备水平落后的煤焦油加工工艺,进一步推动我国煤焦油加工的集中处理,向建设规模大、技术*、节能环保的世界煤焦油加工厂方向发展。此外,焦化行业市场的扩展,将进一步促进煤焦油行业开发下游新产品,扩大产品品种,配合化工、医药、材料等市场要求,开发出附加值高的产品。
煤焦油加工产业临危谋变
焦化行业正面临增产不增效、企业低效益的困境,煤焦油加工是焦化企业创效的有效途径。但目前煤焦油加工产业受原料供应紧张、装置开工负荷低、深加工程度不够等因素制约,必须走大规模集中精深加工的路线,延伸产业链,拓展开发市场稀缺的特种和高附加值产品。
在我国煤焦油加工产品中,高附加值产品所占比例非常低。只有大规模集中进行煤焦油的精深加工,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煤焦油加工涉及精细化工、碳素、医药、染料、建材等多个领域。构建产业链,细化产业分工,实现优势集合的开发与利用,是煤焦油加工的终发展趋势。
集中加工,装置迈向大型化
煤焦油深加工已经有60年历史,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将煤焦油进行集中加工,提取精细化工产品。德国煤焦油加工厂大单套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可以生产不同品级的产品百余种;日本单套大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产品品种超过百种。
据了解,目前我国煤焦油深加工能力已超2000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华北和华东,其中华北地区的加工产能为46%,华东地区为20%。我国的煤焦油产业已经逐渐形成了河北邯郸、河南安阳、河北唐山、山东济宁、山西晋中、辽宁鞍山、内蒙古乌海、湖北武汉、上海和江苏等地区大型煤焦油加工产业格局,为延伸开发产业链奠定了物资基础。同时,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经有2套50万吨/年的煤焦油处理装置在生产运行。
业内人士指出,未来,在逐渐淘汰耗能高、污染严重、装备水平落后的间歇蒸馏、间歇酸碱洗涤、间歇结晶加工技术和污染大的沥青成型工艺后,我国煤焦油加工处理的集中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杨文彪认为,煤焦油的集中大型化加工不仅是焦油深加工利用的基础,也是煤焦油含有的稀缺资源开发的关键。推进中国的煤焦油企业大型化发展,建成几个可以与美国考柏斯、德国吕特格、日本新日化和杰富意等大企业相媲美的煤焦油加工企业,是中国成为世界焦化强国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