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上调倒逼企业治污 环保行业再火热
- 2014-09-11 09:47:041808
排污费上调倒逼企业治污 环保行业再火热
排污费上调
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发展改革委、*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排污费征收翻倍仅是底线
根据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此次三部委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铅、汞等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这相比2003年建立的排污收费标准,分别提高了1倍。
实际上三部委发布的标准仅仅是一个底线,国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高的标准。2007年以来,全国已有16个省份陆续调整了部分标准。其中,北京和天津市幅度大,达到国标的10倍以上。
是难得机遇
国家*、*、环保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石化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企业普遍认为,国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意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新征收标准带来的环保成本上升,将迫使企业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开展减排治污。这个过程对一些企业而言是痛苦的,但对一些环保先行的企业及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型企业而言,却是难得的机遇。
据了解,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现行征收排污费低于新标准。一些受访企业负责人反映,这次调整的力度够大的。江苏南京长江涂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谢菊兴说:“以化学需氧量为例,我们现在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接管标准为浓度1000ppm污水收费7.5元/吨,如果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污水厂肯定也要上调收费标准。因此,企业要做的就是通过预处理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排放总量。”
“三废”处理成本将大幅上升,一些化工企业感受到了压力。河南焦作济源联创化工环保公司负责人王小党表示,由于化工废水中大部分涉及氨氮、COD、重金属等指标,处理起来成本较高。而且《通知》中提出要提高污水中的5项主要重金属的排污费标准,为了达到新排放标准,企业必须增加技术、人力、设备的二次投入,“三废”处理成本将大幅增加。据初步测算,仅废水排放成本将超过原来的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