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保下苦力 各化工园成重点检查对象
- 2015-04-17 15:37:432308
据了解,此次环保大检查,将采取同对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大检查相同的方式,实现“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对各个园区的企业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在环保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权力,综合采取挂牌督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公安等处理措施严肃惩处。同时,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增强人员和装备配置,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能复产;对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对顶风作案的企业,严肃惩处。
今年江西省在环保上可谓下大力度,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以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深入整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企业环境问题,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化工园区
据了解,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偷排偷放、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
同时,将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对位于重点流域或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的工业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