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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强力推动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2021-10-27 08:41:37460
来源:芜湖市局办公室
  【化工机械设备网 热点关注】一是制定路线清单,明确专项整治路径。制定了《芜湖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危险废物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全市共梳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73家。
 
  二是提升能力建设,有效利用处置危废。2021年,全市累计新增三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利用能力5.5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65万吨/年,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利用。
 
  开展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建设3家试点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共计2.76万吨/年;出台了《芜湖市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社会源产生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贵等问题。
 
  三是部门联合发力,强化整治工作成效。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压实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最后一公里;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局、公安局联合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检查相关单位314家;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行业领域为重点,聘请行业专家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拟定《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实施意见》,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实现100%监督全覆盖。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86人次,检查产废企业409家,对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处罚。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推行分类管理,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装饰施工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分类处置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应当有显著的分类区域和分类标志。严禁将危险废物、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各物业企业应建立建筑垃圾存储、分类、运输制度,建筑垃圾应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以及无害化处置。
 
  原标题:芜湖市强力推动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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