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220家通过!河北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验收结果通知
- 2023-06-14 10:05:00261
河北省始终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强市、科创兴省,创新型河北建设进步明显。日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决定同意75家重点实验室和220家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纳入省级管理序列;3家重点实验室、9家技术创新中心主动提出延期一年验收,准予延期验收;9家技术创新中心因未完成建设任务要求或存在社会失信、科研诚信问题未通过验收;3家技术创新中心主动申请撤销,准予撤销。
《通知》指出,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及其依托单位,要根据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及建议,继续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全面建设,稳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级研发平台在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为我省科技进步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验收结果汇总表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验收结果汇总表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提到,申请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应符合我省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河北优势和特色,并同时具备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依托单位占比70%以上,且不与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固定人员重复交叉;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科研办公用房,其中科研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等条件。
《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申请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中心的责任;具有满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科研仪器设备、中间试验能力;技术创新中心的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等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