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淘汰低效VOCs治理设施!杭州印发7大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 2024-07-09 11:15:41113
关键信息汇总如下↓
杭州市复合布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复合布加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进一步提高全市复合布加工企业低 VOCs 胶粘剂源头替代比例,全面淘汰低效 VOCs 治理设施;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复合布加工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审批、污染现状等摸底排查。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督促各企业切实担起污染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10 月)
结合本地复合布加工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区、县(市)指导督促复合布行业企业按照方案推进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无望企业清退等主要任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对照验收标准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相关区、县(市)对行政区域内复合布行业企业整治情况开展自评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遴选环保“领跑”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前,全面完成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解决废橡胶利用行业存在的部分产品低端落后、露天堆放废橡胶、生产装备落后、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治理不规范、运行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橡胶行业的产业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完善化、生产清洁自动化、污染治理规范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等目标,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废橡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各地对辖区内废橡胶利用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环境污染隐患等摸底排查。结合本地废橡胶利用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各地依据前期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依法淘汰废橡胶利用行业“散乱污”作坊和加工户,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科学指导保留企业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跟踪推动整治进度,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市级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做好政策供给、要素保障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2 月)
各地对照方案内容,逐个验收废橡胶利用企业,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通过验收企业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验收。
杭州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企业厂区厂房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染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废塑料加工行业环保“领跑”企业 3 家以上,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废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五个方面的现状基础,评估打分,明确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相关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相关区、县(市)逐条对照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实施方案,督促废塑料加工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处置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方案整治验收要求,组织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整治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和绿色健康发展。
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4 年底,全市木质家具行业布局合理,工艺装备优化升级,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更加科学精准,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开展行业全面摸排,逐一梳理排查对象,结合省级发布的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重点对企业生产工艺现场、厂容厂貌、废水、固废产生及处置设备等全面调研,梳理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整治措施,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推进整治阶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对照全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制定“一企一档”,落实责任人员,加快整改进度。同时对照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打分,查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治绩效。加强整治过程部门跟踪和专家指导服务,确保企业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4 年 11 月-2024 年 12 月)
各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标准和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逐个进行现场验收,总结整治工作成效,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和市级验收,及时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杭州市玻璃制造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至 2025 年底,全市玻璃制造行业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复性污染问题全面整治到位,实现全市玻璃制造行业“行业发展集约化、工艺设备自动化、能源结构清洁化、污染防治高效化、厂区建设规范化、环境管理精细化”的总体目标,做强做优杭州市玻璃制造产业,打响区域品牌,促成玻璃制造产业转型升级。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对辖区内玻璃制造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污染现状等摸底排查,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杭州市玻璃制造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
相关区、县(市)要指导督促玻璃制造企业按照方案开展整治提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分阶段组织全市玻璃制造企业实施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等主要任务,同时对照环境治理水平评估体系进行自评打分,查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改绩效。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验收标准,开展企业整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遴选环保“领跑”企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化工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投诉显著下降,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档升级,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增强,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打造化工示范园区和环保“领跑”企业,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全市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建立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9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进展情况亮晒、评估。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5 年 2 月-2025 年 3 月)
相关区、县(市)对相关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过程跟踪。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晾晒整治进展、评估并进行中期总结,研判中期整治时序,动态跟踪整治提升进展,适时调整优化整治任务,确保化工行业整治提升高标准推进实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杭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电镀行业自动化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促进电镀行业规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打造电镀加工示范园区和环保“领跑”企业,形成长效发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 年 6 月底)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电镀行业企业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现状情况,建立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10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帮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整治进展情况亮晒、评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
相关区、县(市)对照整治验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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