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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聘任邓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10-09 12:00:4698
来源:仪表网
  9月29日,东方电子(000682)公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审核与推荐,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邓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邓发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知识水平测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公司监事;不存在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截至披露日,邓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上市公司外,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亦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简历:
 
  邓发,男,1973年生,大学本科,财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科级职员、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截止目前,邓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市公司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亦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公司现任监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资料显示,东方电子于20世纪80年代初进入电力自动化领域,不断推动信息技术在行业的应用。历经数十年发展,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产品体系已覆盖智能电网“发、输、变、配、用”电全环节,形成“源-网-荷-储”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2024年上半年度,东方电子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业务发展和价值创造为工作主线,抓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机遇,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围绕智能电网、智慧能源、智慧城市三大领域,聚焦调度及云化、输变电、配用电、综合能源及虚拟电厂、新能源及储能、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六大业务方向,积极落实年初的战略规划,各项工作持续突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9亿元,同比增长11.95%;归母净利润2.53亿元,同比增长24.90%,研发投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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