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 2024-12-27 11:20:57861
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市化学化工学会等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章程》要求,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拟于2025年上半年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第八届理事会工作,并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大会期间,还将举行2025年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条件
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规模拟400人左右。代表的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经协商或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学会个人会员,并遵守学会章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长期从事化学化工相关工作,学术水平较高,学风正派;
4.热心学会工作,保证出席会议,并履行代表职责;
5.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理事会是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的领导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第九届理事会规模拟180人左右。理事会由省内化学化工领域科学、教育、产业科技工作者等组成。理事候选人应有一定代表性,四分之三以上应为一线科技工作者,且有一定数量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理事会中新任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候选人除具备会员代表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化学化工及相关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在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热心学会工作,密切联系会员,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能够为学会发展做出贡献;
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工作组织能力,有能力承担和完成学会交付的工作。
三、分配要求
1.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团体会员单位、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及各市化学化工学会可推荐3-6名会员代表,1-2名理事候选人。为保证理事会会议选举有效,请代表务必出席。
2.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机动名额若干名。综合考虑各高校院系分布、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实际情况、企业科技工作者数量、各领域及地区分布、老中青相结合、女性科技工作者比例等情况。
3.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监事等候选人均从推荐和分配的理事候选人中产生。
4.理事候选人工作变动时,人选要随之变动;
5.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必须按要求届时出席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保证选举工作有效。
四、报送要求
推荐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是学会贯彻民主办会,加强组织建设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对待。
请各推荐单位将会员代表登记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等材料,于2025年1月7日前发送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高清版)至学会秘书处邮箱,无需邮寄纸质版。相关表格可在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网站(www.sdscce.org.cn)和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微信公众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