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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乱象丛生 空气净化器六月起“持标上岗”

2013-05-22 11:16:131287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整理:“PM2.5去除率99.99%”“甲醛净化率99%”……如果你在挑选一台空气净化器的时候,看中的是这些宣传标语,那么你很可能就买到了不适合的产品。上海市消保委近日通报了申城市场上主流的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结果,一些产品的实际检测结果和宣传标语上的标注并不相符。
  
  在此次的比较试验中,上海市消保委购买了市场上主流的空气净化器产品22台,通过对产品PM2.5净化效率、甲醛净化效率、能效等级、洁净空气和使用面积等指标的测试,通报了相关结果。
  
  在甲醛净化效率的检测中,22台样品甲醛净化效率差异较大,其中9台样品净化效率在50%以上,高的达到97%;8台样品净化效率在20%以下。
  
  洁净空气量作为评价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的指标,22台样品中,有6台与明示标称要求不符,其中“莱克LEXY”KJ701-3的实测值仅为明示值的57%,另有8台样品没有标注洁净空气量。
  
  此外,部分样品在大风挡运行时,其噪声足以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工作生活。消保委建议相关部门应将此项指标列入国家强制标准。
  
  空气净化器六月起“持标上岗”
  
  一直以来,我国空气净化器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是200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02》。而近几年来,因为空气质量问题频发使得空气净化器行业发展迅速,导致该国家标准早已滞后行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生产企业经常打擦边球,不管产品好坏一律打出“PM2.5去除率99%”、“除甲醛率99%”、“五重净化空气”等宣传,让消费者一时难以判断。
  
  联盟相关负责人陈佰会介绍,性能标识,就是将产品的检测报告以精简化的形式体现给消费者,所有参与标识申请的产品均需要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严格依据联盟标准进行,后将所得数据结果向联盟报批,后才给予产品标识。标识中还将包括“能效比/等级”、“制造商”等商品参数。
  
  家电分析师梁振鹏认为,行业联盟这类民间组织发布和实施标准并推出产品标识,对空气净化器行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将有限,一方面联盟标准只是对联盟内部企业有强制性作用,对联盟外的企业并不具备任何约束作用,这样难以杜绝产品良莠不齐的情况。另外,由于联盟标准和标识都是行业自发性的,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应。这样一来,*等国家监管部门将无法执行有效的监督。
  
  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执行会长洪仕斌看认为,如果消费者认可空气净化器上性能标识的参数,接受相应产品。那么该标识必然会迅速在行业内普及,联盟标准也可能被提升为国家标准。但如果所谓的性能标识只是单纯的数字体现,无法让消费者得到切身的益处,那么该标识将沦为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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