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率与油气同步为17%
- 2013-06-12 22:30:181064
2009年,根据*批准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和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值税政策,*和*对原有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修订,并联合下发了《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延续了2000年以来对油气田企业生产性劳务按照17%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并重新规范了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缴纳办法。
煤层气和页岩气分别储存在煤层和泥页岩中,主要成分为甲烷,是一种的清洁能源。其主要成分和热值与开发自油田、天然气田的常规天然气相同,属于非常规的天然气资源。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应与开发石油、天然气同样适用于《管理办法》。因此,《*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印发)缴纳增值税。
《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的油气田企业,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则属于一种新兴的业务,是否可以适用《管理办法》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