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的昨天与今天
- 2015-01-04 13:38:172234
光伏行业的昨天与今天
2014年光伏行业大事记
国家*印发《国家*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2014年1月17日,国家*印发《国家*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确定2014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占比约60%,光伏电站605万千瓦,占比约40%。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
我国自2014年起将对光伏装机实行“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其主要原因是光伏产业在2013年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国内光伏企业在光资源丰富的西北等地区纷纷上马数十亿元的光伏电站项目,上马速度过快,不仅电网接入以及消纳可能跟不上装机速度,同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也将入不敷出。因此,为保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实行“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势在必行。
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交流会在浙江嘉兴召开
8月4日,国家*在浙江省嘉兴市组织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交流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努力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
2014年初,国家*制定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800万千瓦的目标,但是截止至2014年6月底,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仅99万千瓦,与目标相差甚远。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分享嘉兴市在分布式光伏发电中的成功经验,国家*组织召开浙江嘉兴会议。会议重点提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面临的屋顶落实难、贷款融资难、并网接入难、电费回收难等问题。此次会议交流了成功经验,为下半年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2015年光伏行业发展形势展望
分布式光伏发电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从2014年年初国家*印发的《国家*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中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占800万千瓦,超过建设规模总额的一半,可见国家全力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未来光伏发电发展的重心。
2014年9月,国家*印发《国家*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通知中对分布式光伏的定义有了扩展,将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此举将大大有利于我国中、东部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业主在这些地区建设分布式发电系统其率有了稳定保障。从国家对分布式光伏表现出的全力支持的态度来看,屋顶问题、接入问题和贷款问题都将逐步得到解决,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会有较快发展。
分布式示范区建设将取得初步成果
2014年11月,国家*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文件提及,在国家*已公布的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外,增加了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示范区将被优先纳入光伏发电的年度管理计划;如果规模指标不足,还可享受“先备案、后追加指标”等政策;2015年底将完成30个示范区的建设,总规模达335万千瓦。
在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受到阻碍时,积极加快分布式示范区建设是发展分布式的行之有效手段。我国东部地区不适宜建光伏电站,所以在东部电力负荷高的产业园区建立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在解决工业园区的用电量较大问题的同时,又减少了污染,为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
全面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2014年10月国家*与**联合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2014年下半年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方案及规划。预计2015年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将确定,批扶贫工作将会重点展开。
12月26日,全国*新能源商会举办“光伏扶贫政策研讨会”,业内专家从三个方面为大家解读光伏扶贫的特点:“造血扶贫”——光伏扶贫能够给贫困户带来*的、稳定的收益,能够实现扶贫。“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是科技扶贫、行业扶贫,在提高贫困户收入的同时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绿色扶贫”——光伏扶贫以太阳能发电的方式实现扶贫,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地方政府通过“光伏扶贫”,帮助贫困户开发屋顶光伏。“光伏扶贫”不仅可满足贫困家庭自用,还可通过向电网售电获得收益,增加贫困家庭的直接收入。同时,农村地区占我国的大多数,开发农村贫困地区的分布式光伏产业,是对光伏电站和城市分布式光伏的是有力补充。“光伏扶贫”开辟了一条新的扶贫渠道,也打破了国内*以来“输血式”的扶贫模式,由单一的资金扶贫转向“造血式”的扶贫模式,对国家扶贫渠道的探索具有开拓意义。
解决西部地区光伏电站的“弃光”问题
受国家光伏扶持政策和光伏*电价调整的影响,大批光伏项目开始上马,光伏项目的集中并网导致原本就建设滞后的电网无法满足光伏电站的需要,造成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出现严重的“弃光”问题,其中甘肃省的“弃光”限电问题为突出。
甘肃省2012年底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仅为48万千瓦,但2013年新增装机384万,增长率达800%,部分项目为获得较高电价,临时搭建其他电站送出线路并网送电,其送出线路尚未建设或未建好,因此造成2014年甘肃省“弃光”限电严重。知情人士表示,甘肃光伏项目主要集中在河西地区,目前河西地区至西北主网输电通道大输送能力约520万千瓦,以目前消纳和送出能力分析,河西电网已无法满足电量外送需要。大量项目上马,消纳能力却有限,弃光现象随之而来。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弃光现象反映出电网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与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如何融入现行能源体系,尤其需要考虑和电网的融合问题。
现在,解决“弃光”限电问题,是发展地面电站的当务之急,相关企业或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2014年国家*曾于2014年2月和9月两次向各省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及发电企业下发《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征求各方意见意见,但是由于各部门对配额指标等具体问题存在争议,目前暂未向社会发布正式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会强制要求发电企业的新能源比例,同时电网公司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也要满足一定比例,这会加强各方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重要性的认识,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上网问题。
2、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电网智能化,提高电网消纳能力。要从根本上解决“弃光”问题,必须要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高电网消纳能力,减少可再生能源不稳定性对电网的冲击,容纳更多的可再生能源上网。国家*局长吴新雄也曾表示,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智能电网,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储能跻身能源战略要位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华民指出,“大规模储能技术可调控风能、太阳能发电的不稳定、不连续性,实现安全、稳定供电,是实现能源多样化的核心技术。”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储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36兆瓦,增速平稳。
目前来看,我国储能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以应用示范为主。储能技术面临着成本、性能、技术选择、安全性等问题。此外,我国还没有出台与储能相关的政策体系和价格机制,其中储能电站一次性资金投入基本都能算清楚,可是电站运行成本、维护成本和折旧成本仍没有清晰的界定标准,给储能技术应用的商业化运营带来巨大挑战。
但是,随着储能各种能源技术路线的逐渐成熟、储能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电网对储能的需求有望逐步释放。业界专家判断,2015年开始,储能技术将逐步开始商业化,2020年后,储能系统将成为电力生产运营的必备部分,预计2030年储能技术将进入大规模发展期。
光伏行业勇寻出路
纵然困难不少,但行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现有条件下不断寻求突破。“光伏发电的市场空间是巨大的,且政府已经表明决心,困难只是暂时的,随着技术发展,转换效率大幅提升,未来发电同传统火电竞争是有可能的。”行业人士普遍看好光伏发电的前景。因而,在现有环境之下,走整合和创新之路,成为各市场主体竞争的核心内容。
整合资源优势和创新商业模式,是目前两大主要途径。12月中旬,由七大央企组成的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GO)在南京宣布计划五年建设总装机5GW的光伏电站项目,尽管这支拥有各种优势资源的国字号“集团军”在过去一年中遇到了协调不力、融资困难等种种难题,并未显示出应有的效率,但走资源整合的道路已经成为众多央企和民企的共同选择,企业之间发挥优势互补、明确分工来整合各方的资源,避免孤军作战,进而从这块未来的市场中分羹。
再者便是商业模式的创新。2014年初曾有人尝试将模式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后不了了之,并未能形成有效的途径。随着基金和保险的进入,将可能解决光伏电站资本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基金模式提供资金支持是通行的做法,专业或专项的光伏基金在争取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被银行接受和信任,把项目投资和贷款融合起来,共同解决资金和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