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阀门制造专项整治试点已完成
- 2008-04-10 09:56:30339
压力管道阀门制造专项整治试点已完成
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已在阀门制造企业较为集中的浙江省、河南省、辽宁省和上海市开展压力管道阀门制造专项整治试点。压力管道阀门作为重要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据了解,2007年1月至8月中旬,全国共发生压力管道事故6起,死亡14人,其中4起事故与压力管道阀门安全质量有关。目前,我国压力管道阀门制造存在无证制造、产品质量差及选型不当等问题,这些都给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据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试点的压力管道阀门主要是公称压力大于6.3MPa或使用温度大于425℃的电站阀门、石油石化行业用阀门以及液氨介质阀门。0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在此期间,试点地区将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稳定的获证制造单位,组织检查其制造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对于满足《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制造单位,将进行制造许可证转换,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首批许可证转换单位名单。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要求,这次压力管道阀门制造专项整治试点工作要力争试点地区压力管道阀门制造单位实现100%持证生产,试点地区的质量技监局要开展阀门制造监督检验试点工作,落实阀门制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