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节能减排 三个《办法》联合促进绿色经济
- 2013-04-14 22:50:211301
*日前转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家*、*、*联合印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上述三个《办法》主要内容。他说,统计监测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建立科学的减排统计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的任务和要求,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减排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完成“十二五”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制度保障。
《统计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执行环境统计制度,分年报、季报;并明确了各类污染源排放量统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其中,工业源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数、燃料消耗量等社会经济数据测算;农业源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和产排污系数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分车型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排污系数测算;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统计等。
《监测办法》规定,减排监测包括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开展的污染源监测,为验证主要减排工作成效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安装、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监测办法》还对新纳入减排领域的机动车、农业源监测(检测)工作做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建立数据服务器,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等。
《考核办法》规定,总量减排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各地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级政府,确定年度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等。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方面。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也作为对各地*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