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煤大招关乎绿色低碳发展大计
- 2015-01-27 11:06:352113
控煤大招关乎绿色低碳发展大计
新的能源安全观
传统的“以国内煤炭供应为主”的能源安全战略,已经不足以解决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电力发展应由单向供给侧保障转向“以科学供给满足合理需求”,由单纯的“保障供给”理念转向“保障供给和保护环境并重”的理念。应基于新能源科技和产业的振兴,使非化石能源占领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制高点,实现中国能源安全保障。基于新的能源安全观,为保障电力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未来电力行业需要在空气质量、CO2排放、水耗等红线约束下,不断优化电力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推进煤炭的清洁开发利用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2006年以来,我国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高达3.1万亿元。全国煤炭产能目前已经达到40亿吨左右,在建产能11亿吨左右,产能过剩的问题已非常突出。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十三五'规划过程中,改变过去以供给侧为重点的思路,向需求侧转变。岳福斌说。
重点在于推进煤炭的清洁开发利用。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出的要求,煤电机组的准入标准将被提高,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需要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重点建设锡林郭勒、鄂尔多斯、晋北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同时稳妥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按照清洁、量水而行、科学布局、突出示范、自主创新的原则,以新疆、陕西、山西等地为重点。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煤炭实际产量37亿吨左右,煤炭消费量在36.1亿吨左右。如果以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计算,从2014?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只能增加5.9亿吨,平均每年增加不到1亿吨。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常委、*原部长李毅中指出,必要的措施有两条,要大力关闭整合小煤矿,腾出市场空间;控制煤炭进口,减少低质煤炭的进入。
2013年10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全国要关闭2000处以上的小煤矿。其中,2013年已关闭了711处,2014年计划关闭800处小煤矿,剩下的则在2015年全部完成。
煤炭减量年度目标落实到行业企业
雾霾天气的频发让转变能源利用方式迫在眉睫,煤炭作为我国能源供给的主要来源,减少煤炭使用,推动清洁利用是当务之急。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出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控煤的路线图。
《办法》要求重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煤炭减量年度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县和重点耗煤行业、企业。并明确要求对于新建燃煤项目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前,应满足所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在建燃煤项目将产生的煤炭消费要纳入所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计划统筹平衡;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重点地区达到*水平。
为加快节能技术的进步和推广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还印发了《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采用*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我们创新的能力和集成的能力是有的,一些技术也是的。公布这个目录就是告诉大家有哪些技术,效果有多好,都摆在这里了。”清华大学中国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温宗国告诉记者,政府通过搭建这样一个公共平台,可以起到进一步强化科技的作用。
《办法》还提出了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加快电网通道建设,提高对电力的消纳能力,保障重点地区新增用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外来电比例;适当提高能效和环保指标机组的利用小时数,燃煤机组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应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上网电量;完善环保电价政策,鼓励燃煤机组按照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建设或改造。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在消费侧积极推行季节性价格、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促进节约用气;支持跨行业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将淘汰落后钢铁、水泥产能和小锅炉等产生的减煤量用于支持煤炭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燃煤发电项目;对列入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可再生能源代煤项目,可在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年度规模安排上予以支持等。
“改善能源结构、调整用煤结构、优化地区布局、提高燃煤品质、应用*技术是控制燃煤污染的五大基本着力点。”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重点区域应设立“污染物排放总量—煤炭消费总量”的双总量联动控制机制。同时煤炭消费量的控制重点是生活燃煤、小型燃煤锅炉、水泥等吨煤污染物排放系数较大的用户。
《办法》被业内认为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细化,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消除雾霾重见APEC蓝也正是人们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