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大起底 探前世论今生
- 2014-12-16 13:53:251913
据了解,目前各省确定的税率不一,产煤大省或生态环境补偿要求较高的省份拟定的税率较高,如山西在8%左右,而一些收费基金较少的省份则税率相对较低,相关省份的确立原则基本为资源税与原有地方资源税费总收入基本匹配。
煤炭资源税的“前世”
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设立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初,主要对开采天然气、石油、煤炭的企业开征,按照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征税。1994年,我国对原有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形成现有资源税,征税范围扩至7个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盐,全部实行从量计征。其中,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原煤的加工产品。
目前煤炭资源税税率为0.3~5元/吨,2011年11月1日开始,原油和天然气采用从价定率,税率为销售额的5%~10%。
剩余税目为从量定额征收,目前炼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吨,动力煤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一般在2~4元/吨,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对销售价格的变动缺乏直接影响。从量计征的做法与市场价格变动脱离,不论价格是大涨还是大跌,资源税的征收标准是一样的,也就与实际的供需情况相脱离,既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情况,也不能对市场发挥调节作用。同时,也不利于体现资源的稀缺性,资源浪费严重。由于是从量计征,一些煤炭企业在实际产量和销售量上做文章,实际数量远大于上报数量;由于煤炭资源相比质量次之的煤炭品种有价格优势,企业常常采肥丢瘦,资源浪费严重。
“今生”必须走从价计征的改革之路
今年9月29日,*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占有主要地位,去年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里的比重占到75%,在消费结构里占到66%。经过多年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费仍占中国能源消费的2/3以上,可见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其税费改革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国煤炭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说。
“近几年,煤炭工业协会一直跟踪调研煤炭企业的税赋负担。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煤炭行业煤炭产品的全行业平均综合税赋(税和费),占煤炭企业收入的35.0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部主任张宏曾表示,目前全国有19个税种,里面涉及煤炭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有16项,在主要的31个全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里面,不同地区的煤炭企业都有收费。
目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价格变化较大,煤炭价格已经处于相对低位,这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供了基础。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煤炭市场的发展,正因为从量计征费用偏低,造成了部分地区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所以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税从价计征是未来发展趋势,也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必由之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优势非常明显。
煤化工煤资源税改革要未雨绸缪
“此项改革短期内对煤化工行业影响不大。”中国石化联合会煤化工专委会秘书长胡迁林表示,“从价计征是为了让资源的稀缺程度体现在价格上,改变以往从量计征对煤炭资源的浪费状况。但目前煤炭产能过剩,需求也相对乏力,煤炭的稀缺性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因此政策调整对煤价的提振有限。”但他同时指出,从*看,这会促进煤炭尤其是煤价格的上涨,因此煤化工行业需要及早掌握低价劣质煤利用技术,以备不时之需。
由于煤化工所需的原料煤多数需要气化,往往需要热值比较高的的煤种。而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一大原则是高质煤高税率、低质煤低税率。“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不再‘好坏不分’,且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减少,其稀缺性和价值将逐渐体现在价格上,未来会使煤化工受到一定影响。”山东兖矿集团煤化供销公司副总经济师张广龙说。业内人士认为,长远来看,企业“吃粗粮”的能力对竞争力的提升将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