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 清费与立税同步
- 2015-01-12 11:13:201989
煤炭资源税改 清费与立税同步
此前,我国煤炭资源税按照从量计征,其中焦煤8元/吨,其他类型的煤种2-4元/吨。业内人士称,此次改革的亮点在于,通过推进清费立税,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单纯从税负来看,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煤炭价格越高,税负增加的幅度越大。山西煤炭资源税按价计征后,按8%的税率和550元/吨的秦皇岛5500卡动力煤价格测算,吨煤的资源税额为44元/吨,而按量计征时为4元/吨。再如750元/吨的焦煤,按量计征时为8元/吨,按价计征时税额则上升至60元/吨,煤企税负大幅增加。
为了减负,煤企增加的税负将由费用的减少来抵消,通过推进“清费立税”行动来清理涉煤费用。以山西为例,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税的资源税,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山西省对环境治理保证金、转产发展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一系列费用停止征收,山西煤炭企业吨煤成本有望减少60-70元。
据统计,目前我国涉煤税费多达109项,其中包含21个税种和88种收费项目。
根据山西省*测算,2014年山西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为14.6%。2014年清费共减轻煤炭企业负担108.5亿元,煤炭企业实际负担率降至10.6%,较清费前降低4%,减负27.5%。山西新执行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比10.6%的实际负担率还要低2%以上,还将为煤企减负70亿元左右,这样总减负额将至少达到170亿元。
湖南省获批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5%,税改前,湖南省煤炭资源税按量计征,征收标准为2.5元/吨。2013年该省资源税入库约10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量的0.39%,其中煤炭资源税收入为全省资源税收入的1/10。湖南省*分析,煤炭相关收费基金清理到位后,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将明显下降,有助于煤炭企业摆脱困境。
对上市公司来说,从资源税改革受益程度来看,实际税率较高的企业所受税负增加影响较小。例如平庄能源[0.47%资金研报]产品以褐煤为主,产品单价较低,税率为1.5%,受资源税调整影响较小。
在煤企亏损面达70%的背景下,限产政策、资源税改革、清理税费、恢复进口煤关税等一系列政策陆续发布,政策救市意图明显。有齐鲁证券煤炭分析师认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将拉动下游投资需求好转,税费改革终理顺煤炭行业成本定价,煤炭股的弹性终将体现在股价上,将继续看好该板块的未来走势。